对大公司来说,PCT申请的最大优势在于()。
A、A.递交申请材料方便
B、B.获得国家检索报告
C、C.争取更多翻译时间
D、D.充分进行市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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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作出该发明创造的人。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作出该发明创造的人。
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 自申请日起()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甲公司设计了新型自行车,其发明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
甲公司设计了新型自行车,其发明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实质审查制,即对发明专利申请不仅进行初步审查,而且还进行实质审查
某外国公司欲将其完成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由于该公司在中国没有营业场所,其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与该发明是否已经实施()。
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与该发明是否已经实施()。
创新与发明创造的区别就在于它的推广应用,实现创造发明成果的价值,这体现出创新能力的()特征。
张某在A研究所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1年1月,张某从A.研究所退职,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提供研发经费、设施等必要的研究条件,张某主持从事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医疗器械的研发工作,该医疗器械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B公司付给张某刀万元报酬;该产品的发明人为张某。2002年6月,张某主持研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获得成功,B公司依约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 2002年7月,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 2002年8月12日,C公司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同日收到该申请文件,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C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1日,A研究所就与“骨质增生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C公司已经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A研究所申情日之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A研究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A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C公司无权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为:第一,张某作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在A研究所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该产品应当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A研究所之夕十的任何人无权就此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第二,A研究所实际于2001年5月就已经完成“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发明,而“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是2002年6月,因此,“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A研究所就被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张某在获悉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之后,以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2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经查: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未就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C公司不知道张某与B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 要求: (1)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否妥当?为什么?可否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并说明理由。 (2)张某退职循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是否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为什么? (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滑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是否成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