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在狭义上,由于证据在各种诉讼活动中的运用最为广泛也最具有代表性,又于由各种证据规则大多产生于诉讼制度的发展进程之中,所以,这一学科还经常被称为“诉讼证据学”或“诉讼证据法学”。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之外,还包括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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