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
《城乡规划法》全面定义与界定了城乡规划行政的各个维度:城乡规划的制定,主要界定了各类法定规划的编制主体与审批主体、主要编制内容以及各自的审批程序;城乡规划的实施,不仅强调了新区开发和建设,旧城区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建设中的城乡规划实施要点,还详细界定了“一书两证”的适用条件以及申请与受理程序;城乡规划的修改,主要规定了各类法定城乡规划修改的前提和审批程序;监督检查,主要阐述了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主体以及有权采取的相应措施;法律责任,主要阐述了违反本法相关规定的组织和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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