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什么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等级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此外,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必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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