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的答案

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

单选题
2022-01-02 12:52
A、家督继承
B、法定继承
C、宗亲继承
D、血亲继承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法国法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法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死者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下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议,其结果是()
继承法上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②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古罗马法中没有规定遗嘱继承。
教会法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更盛行()。
罗马法早期继承制度采取的继承原则是()
按照罗马法的物法的遗嘱继承法,继承人的顺序是()。
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除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之外,并不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是最后该案件的大多数法官却认为帕尔默丧失继承权,法官厄尔认为,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不能仅以处于历史孤立状态中的法律文本为依据,法官应当创造性地构思出一种与普遍渗透于法律之中的正义原则最为接近的法律,从而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厄尔法官最后援引了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来说明《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死继承人的方式来获取继承权。对于这一案件判决的下列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福尔果是1801年出生于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5岁时随母亲去了法国,并一直在法国生活,在法国有事实上的住所。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的规定,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必须办理“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而福尔果在法国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1869年,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其母亲、妻子也先于他死亡,他没有子女,现在法国留有一笔动产遗产。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认为他们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享有继承权,故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取得福尔果的这笔遗产。而根据当时法国法律的规定,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根据法国冲突法,动产继承应当适用被继承人的原始住所地法,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巴伐利亚法。根据巴伐利亚法,非婚生子的旁系亲属就可以继承福尔果留在法国的遗产。但是,巴伐利亚冲突法则规定,无遗嘱的动产继承应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而且巴伐利亚法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据此,福尔果的事实住所在法国,因而应反致适用法国法。法国最高法院接受了这种反致,依法国法的规定,认定福尔果作为非婚生子,其旁系亲属对其遗产没有继承权,本案遗产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最后判决收归法国国库所有。本案法国法院适用了国际私法中的什么制度?请作解释。
相关题目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日本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中国公民李某期居住在意大利,二年前移居法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法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德国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
遗嘱是指逝者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个人财产及有关的其他事物所作出的安排,并在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在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了()继承制度。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
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是()。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
宋朝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适用于()。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