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收入如何核算?
低保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各类收入的总和。包括:
⑴工资、劳务报酬(包括各种奖金),各类补贴、津贴,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精减下放职工补助,失业救济金、村养老金等工资福利性收入;
⑵种植、养殖、农副业加工、买卖等生产经营性收入;
⑶稿酬及版权、专利权转让等知识产权收入;
⑷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收入等财产性收入;
⑸继承、赠与,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转移性收入;
⑹应计入的其他家庭收入;
⑺家庭成员向非共同生活的亲属依法支出的赡(扶、抚)养费,支出部分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相应减去。申请低保救助的居(村)民,居民按其提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村民按其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及家庭结构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大基本要件( )
某关爱中心配合有关部门,为辖区内的低保家庭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该中心为这些家庭提供的下列服务中,属于就业救助服务内容的有(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