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货协》关于托运人和承运人在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关关系中的基本义务的规定。
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有:
(1)正确填写货运单,并对因不正确填定货运单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支付运费;
(3)在到站凭运单领取货物。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有:
(1)将货运单项下的货物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发站、途径站和到站所在国铁路间均负连带责任;
(2)执行托运人按规定提出的变更合同的要求;
(3)自签发货运单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的一段时间,为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在此期间内,对货物因逾期运到,以及因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或毁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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