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中采购的管理体制?
集中采购实行本级管理体制。《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分级制定,即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集中采购机构的设臵由本级政府确定,《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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