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收到国会送交审批的法律后,在10天之内可以否决,但若国会两院分别以()多数再次通过此法律,该法律即行生效。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威尔逊带着他已宣布的战后和平计划出席了巴黎和会,但他带回美国的包括国联盟约在内的凡尔赛合约遭到了参议院否决威尔逊试图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努力以失败告终。”这说明在美国()。
①国会的权力高于总统
②国会对于总统的行为有制约作用
③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需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④总统没有权力与外国缔结条约
在1933-1943年国会通过的重大立法中,几乎都不是国会创制的。罗斯福及联邦政府积极干预甚至控制立法,频繁使用否决权,几乎“扮演着议长的角色”。这表明罗斯福新政()。
①加强了美国总统的权力
②打破了三权分立的传统
③削弱了美国国会的独立性
④使美国集权趋势有所加强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