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申诉同上诉有何区别?
(1)对象不同。上诉的对象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主体范围不同。上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被告人同意的近亲属、辩护人,而申诉的主体则包括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
(3)法定期限不同。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十天和五天,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提起上诉;而提起申诉则不受期限限制。
法律效果不同。上诉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导致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交付执行;而申诉则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并不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而且不能停止原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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