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向( )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
某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组织两台高速复印机采购,采购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了本次询价采购:
(1)成立了三人询价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为行政处处长;由财政部门组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的评审专家二人;
(2)编制询价采购文件。为便于采购人选择,询价文件按照一般复印机标准提出了技术标准要求;
(3)确定5家询价供应商名单;
(4)向确定询价供应商发售询价文件;
(5)公开组织询价,按程序逐一唱出了报价人的报价,分别为22万,16万,32万,36万和31万;
(6)组织询价评审。5家供应商提供复印机的质量、性能均满足询价文件关于一般复印机的要求,但普通复印机与高速复印机价格差异大,采购人决定按高速复印机统一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再次报价;
(7)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进行了二次报价,分别为31万,32万,30万,36万和30.5万;
(8)询价小组进行二次评审;
(9)采购人确定报价为31万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在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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