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收购兼并信息时,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含)的,应披露被收购企业收购前( )的利润表。
A为一家非上市公众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和A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相应指标的数据见表6-5-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Ⅰ对甲公司的收购
Ⅱ对乙公司的收购
Ⅲ对丙公司的收购
Ⅳ对丁公司的收购
Ⅴ对戊公司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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