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即参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一项是( )。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 )。
9.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10.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