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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哪项不是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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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是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单选题
2022-01-03 05:00
A、A、甲在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他本人业务能力过硬,爱向别人宣称确实不如自己的王律师水平如何的低,并说王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不如自己的事务所
B、B、乙律师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法学院,并曾经发表过一些文章,他在自己的所有名片上都印有自己的学术和学历情况,并说自己是民法专业领域的专家
C、C、丙律师在一个律师行业研讨会上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说自己最擅长办理刑事案件
D、D、丁律师事务所为了谋取包揽婚姻纠纷类法律事务,以明显低于同行的收费水平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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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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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卷一
感兴趣题目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仪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协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司法相关制度的是律师制度、公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制度。
司法相关制度的是律师制度、公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制度。
甲律师事务所系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
甲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
甲律师事务所系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某律师事务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市司法局在作出是否准予甲、乙、丙三名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前,是否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为什么?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如果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决定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需要赔偿甲、乙、丙三名律师的损失?为什么?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为什么?
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 ①真实性 ②及时性 ③准确性 ④完整性
相关题目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 ) 。
司法行政机关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拟作出() 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其在3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违法的行为可能由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应作出提交相关机关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
《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并应对其所出具的文件的()负责。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并应对其所出具的文件的( )负责。
下列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行为符合关于律师执业推广的相关规范?()
甲律师事务所系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甲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甲律师事务所系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今年该所与国内的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并。甲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战略属于( )。
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下列哪项不是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对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违法的行为可能由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应作出提交相关机关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
对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违法的行为可能由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应作出提交相关机关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
周律师于2001年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并一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律师。2005年,周律师为帮助自己的朋友,以非律师身份从事了相关的法律服务,根据周律师的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如何进行处理?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
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 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了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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