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法的注意事项
1.凡初次用药、停药3天后再用,以及再换批号时,均需重做过敏试验。
2.过去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发生过敏性休克者,不得再做过敏试验。
3.皮肤试验结果阳性者不可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应及时报告医师,同时在体温单、病历、医嘱单、床头卡和注射簿上加以注明,并将结果告知病人及其家属。
4.头孢菌素类药物可致交叉过敏。凡对某一种头孢菌素过敏者,一般不可再使用其他品种的药物。
5.若病人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但病情确实需要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要在严密观察下做皮肤过敏试验,并做好抗过敏性休克的急救准备。
即使药物过敏试验阳性,但还必须注射的药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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