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方法学或法理学的历史发展道路
古希腊时代。古希腊是人类文化比较灿烂的一个历史时代,产生了一大群著名的思想家和学问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曾广泛和深入地论及或研究了法律问题,阐述了内容丰富的属于法理学范畴的思想理论和知识学说。
古罗马时代。是法理学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在欧洲也是在西方得以正式产生并形成的历史时期。标志着法学家已经作为一个职业法学家群体出现,标志着法理学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
中世纪时期。西方历史发展到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在政治、经济领域占据了支配地位,基督教神学统治着思想领域的各个方面。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西方历史进入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以后,资产阶级法学世界现在澎湃而起的各种革命思潮中是最有影响的思潮。他们的法律学说对于创建近代宪政制度、民商制度以及发展国际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19世纪时期。进人19世纪后,随着资产阶级统治地位获得巩固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法治得以确立。欧洲国家特别是欧洲大陆国家普遍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
20世纪时期。从19世纪末开始,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以及生产和社会自身的进步,出现了诸如劳工法、社会保障法(社会福利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经济管制法等新的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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