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法公约》第110条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军舰就可以行使登临权?
《海洋法公约》第110条的规定,凡有合理根据可以认为具有下列嫌疑之一者,军舰就可以行使登临权:
(1)从事海盗行为;
(2)从事奴隶贩卖;
(3)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
(4)没有国籍;
(5)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军舰对具有()嫌疑的船舶可行使登临权。
Ⅰ.从事海盗或奴隶贩卖行为;Ⅱ.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Ⅲ.没有国籍;Ⅳ.错误悬挂国旗。
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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