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推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因其实行划拨土地、税费政策优惠、政府限定价格,因此不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A省B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土地调控,进一步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并出台了《B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B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0年3月,该市采取招标方式,选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B市人民政府在制定《B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时,确定的以下内容,不符合原建设部等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包括()。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