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人权问题的立场
第一,中国不反对同美国等西方国家就人权问题进行平等的、相互尊重的讨论。但反对别国借人权问题干涉中国的内政和施加压力。第二,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国家的独立权,维护国家独立是人民充分享受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前提;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是一项集体人权,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均衡的发展是充分享受各项人权的基础;政治、公民的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的权利并重,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并重。第三,区别国际人权和内政问题的人权。提出凡是由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种族主义、外国侵略和占领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问题,主要是国际性的人权问题;凡是涉及一国国内如何实施公民权利的问题主要是一国的内政问题。为全面推进国际社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活动,中国提出四项原则建议:(1)国际社会应优先关注和致力于清除外国侵略、占领和地区冲突所造成的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现象;(2)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建立新型国际关系,为实现人权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从根本上防止发生武装冲突和由此带来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事件;(3)尊重和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4)尊重和确保每个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保护人权政策的权利,不利用人权问题向别国施加政治、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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