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消灭原因
债的消灭原因又称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原因如下:清偿.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互相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债务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甲向乙购买糕点若干,欠乙货款100元。甲为乙清洗皮衣一件,乙欠甲服务费l00元。此二人之间的债务可因一方意思表示而消灭。此种债的消灭原因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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