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开采量?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时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不满足河道内用水(包括水利发电、航运、渔业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并顾及下游用水的前提下通过蓄、引、提等地表水工程措施可能控制利用的河道外一次性最大水量。
地下水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开采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已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最大水量。
4.一个地区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采取工程措施可能开采的地面水的最大总量。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场所和设施周边的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进行采样监测,以判断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是否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次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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