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1)体、智、德、美教育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2)既重视幼儿年龄特点,又重视幼儿的个体差异;
(3)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4)寓教育于幼儿一日生活中;
(5)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6)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德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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