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八条规定,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并以此作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期付款;
7、收入稳定,具备还息能力;
8、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9、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1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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