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的义务,表述正确的有()
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Ⅱ.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Ⅲ.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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