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于人民法院宣告终审判决时,义务人表示拒不执行的案件,由承办该案件的审判组织将法律文书移交执行组织由其直接移交执行
B、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C、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执行程序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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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