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而言,兼并亏损企业一般采用新设合并的方式,不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兼并方式。( )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如预计在发出商品后无法及时收到货款,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建议采用()结算方式。
企业兼并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选择其融资方式时,可考虑以下(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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