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B、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
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故A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