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⑴人身不得侵犯; ⑵寓所、文书、信件和财产得侵犯; ⑶管辖的豁免; ⑷免纳捐税、关税和行李免受查验; ⑸其他特权与豁免。 行政和技术人员及其家属的行李不免除海关的查验。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