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因有二: (1)原、被告在实体法上的法律地位不同,被告与原告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权力服从关系,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具有单方面性,相对人一般不了解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2)由于同一原因,行政机关如果提不出行政处理决定所根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就无法证明其行为是正确的,被告就有可能败诉。可见,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负主要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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