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试分析我国行政伦理道德的现状及加强行政伦理监督的必要性。
行政伦理监督的必要性是由现实生活中行政道德失范现象的大量出现和行政伦理问题的突出性所决定的。从本质上来讲,行政道德失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行政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它所涉及的对象是公共事务,它所追求的目标是一种公共利益。然而在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行政人员往往会有置行政伦理原则和行政道德规范于不顾,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公共权力经常被用来满足私利——这种现象被称为行政道德失范。现实生活中行政道德失范的现象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经济类的失范、政治类的失范、违反社会公德的失范等。
造成上述几类行政道德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行政体制方面来看,由于经济体制转型期,新体制从开始搭建到步入良性运行轨道需要有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各种配套法规、制度不可能同时跟进落实,势必存在一个监督管理上的“真空”地带。由于缺乏强有利的监督制约机制,直接导致了在这些“真空”地带上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必然导致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旧的伦理道德规范被冲破,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尚未确立,西方资产阶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趁虚而入,传统的封建宗法道德思想、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观念沉渣泛起,使得伦理道德大的社会环境变得无序起来,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扭曲,加之现阶段对于行政人员正当利益补偿上的不足,直接造成了行政人员行为伦理选择上的差误。所有这些,都提出了加强行政伦理监督的要求。加强行政伦理监督具有一下几方面的社会作用:加强行政伦理监督有利于加强社会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增强行政人员的公仆意识,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行政人员正当地行使权力,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现实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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