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1200×14%=16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200×2%=2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2.5%=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40万元,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1200×14%=168(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扣除。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200×2%=24(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200×2.5%=30(万元)当年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可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也可以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