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生产关系是怎样形成的?
(1)地主阶级的形成:最早的地主从贵族转化而来。他们在私田上采用封建的租佃剥削方式,使农民依附于他们,遂转变为新兴的地主。另外,还有一些建立军功的将士转变成为地主阶级。一些大商人和高利贷者也把商业利润转移到土地上来,大肆兼并土地,随之转化为地主阶级,出现了所谓“贾田”。
(2)自耕农:自耕农从庶人中转化而来,一般是五口之家,治田百亩的个体农民。国家用什伍制度把他们编制在户籍上,他们除负担“什一税”外,还有其他苛捐杂税,所剩无几,难以维持生活,若遇天灾人祸,就要破产流亡。
(3)佃农与雇农:为了逃避日益加重的负担,许多自耕农放弃土地奔匿他乡,或者因种种原因失去土地,就只好依附于地主当佃农,从地主那里佃耕小块土地,把收成半数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
(4)奴隶制残余大量存在:封建制确立之初,奴隶制残余仍然大量存在。奴隶有官奴、私奴两种,主要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有的还用于农业生产。官奴婢还要从事筑城、畜牧和官府的差役。富商大贾也占有大量奴隶。而且出现了买卖奴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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