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的监察程序是什么?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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