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5-2》的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d内递交投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本案的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施工公开招标工作,并成立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人在两家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载明的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及批准文件编号;项目业主名称;阐明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地点、价格;公告发布媒体;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问题:
本案中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是否正确。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