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招标时,该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或代理该项目监理的投标。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施工公开招标工作,并成立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人在两家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载明的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及批准文件编号;项目业主名称;阐明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地点、价格;公告发布媒体;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问题:
本案中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是否正确。
3. 招标人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也可以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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