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条约的无效及其后果
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而无法律效力。(1)条约无效的理由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2违反自由同意:错误、诈欺、贿赂、强迫;3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2)条约无效的后果。条约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条约不可能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对于相对无效条约,可以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原则上,条约的无效应当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援引或确定无效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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