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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的答案

案例: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李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1)李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李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
(3)李某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问答题
2022-01-05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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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李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1)李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李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
(3)李某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李某居住期间因发生泥石流房屋倒塌,并砸伤了刘某,刘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居住在甲市乙县的张某在丙县将居住在甲市丁县的李某打伤,应由 下列哪一机关实施处罚
在李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B公司许诺给李某更高的报酬,与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A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B公司对此应承担的责任是()。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妇在A省(区、市)居住,其户籍地在B省(区、市),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办理生育服务证?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4年7月1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5年1月1日搬入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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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2010年登记结婚。婚前张某的父母购房一套供二人居住,房屋权属证书所有权人为张某。婚后第二年李某生一男孩,李某的父母为方便李某上下班为李某添置家用轿车一辆。去年年初,张某与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索性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张某的工资主要用于和田某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李某独自抚养孩子,日子很拮据,借外债5000元用于日常开支。半年前,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痊愈后继续与田某同居。几天前,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并抚养孩子。
(1)法院如何处理本案?
(2)张李二人的住房、轿车、交通事故赔偿金应如何分割?
(3)李某借的5000元外债谁来偿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B区的李某与A市C区的王某结婚后不久,王某出国经商,多年不归,两人关系日趋冷淡,为此李某决定离婚,李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  )。

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李某在回到他出国前的居住地居住不久后,该乡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 李某可以参加该乡人大代表的选举。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13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13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李某拥有两套房产:一套房产原值100万元自己居住;另一套房产原值70万元,于2010年1月1日租给公民张某用于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李某2010年应缴纳()元房产税。
王某大学毕业后与A市的南风公司签汀劳动合同,入职后南风公司指派王某常驻其在B市的办事机构。后因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问题,王某与南风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向B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南风公司向A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李某在市区拥有两层楼房,2012年1月将一层出租给某连锁超市作为店面,每月收取租金5000元,李某与超市签订一年期正式的租赁合同。二层出租给张某居住,租金为每月2000元(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

李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A公司无法清偿欠B公司200万元的货款,而A公司董事长李某却有2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B公司要求李某承担偿还责任,李某随后确实支付给B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中,公安干警张某发现李某有嫌疑,于是将李某带到一旅社中,以监视居住为名,对其关押长达2个月之久。后李某被排除嫌疑,张某才将其释放。于是,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李某有一子名小军,年已30岁尚未结婚.李某在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与邻居之女小兰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李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职员李某和王某互换居住用房,当双方的房产价值相等时,( )。

张某诉李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A市B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李某赔偿张某人民币2800元。李某不服判决,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经查,李某居住在A市B区,张某居住在A市C区,李某在A市D区的银行有存款4000元。则本案的执行法院是A市(  )。
张某和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被甲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过程中,张某与李某自行和解,张某申请撤回申请,仲裁庭准许。撤回申请后,张某如果反悔,则不得再根据先前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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