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且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 )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90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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