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90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 )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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