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侵染性病害为何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
(1)防治侵染性病害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这个方针总结了多年来与病害斗争的正反经验和教训,植物与其病原物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相互适应和相互斗争导致了病害的发生和发展。植物病害防治就是通过人为干预,改变植物,病原物和环境的相互关系,减少病原物数量,削弱其致病性,保持与提高植物的抗病性,优化生态环境,控制病害。病害的种类很多,发生发展的规律不同,防治方法也因病害性质不同而异。
(2)农业防治在全面分析寄主,病原物和环境关系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农业措施,压低病原物数量,提高植物抗病性,创造有利于植物生长发育而不利于病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农业防治措施可与栽培管理结合,不需要特殊措施。但其有地域限制性,单独使用有时收效较慢,效果低。
(3)选育和利用抗病品种是防治植物病害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对许多难以运用农业措施和农药防治的病害,选育和利用抗病品种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防治途径。使用抗病品种不仅有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避免或减轻因使用农药造成的残毒和环境污染问题。但存在抗性易丧失的问题。
(4)生物防治主要用于防治土传病害,也用于防治叶部病害和收获后病害。优点是经济,安全,有益微生物不但直接作用于病原菌,还能诱导或增强植物抗病性。但生防效果不稳定,适用范围较窄,其地理适应性强,生防制剂的生产,运输,贮存又要求较严格的条件,防治效益低于化学防治。
(5)物理防治简单易行,成本低,但适用范围窄,效果有时不佳。
(6)化学防治有高效,速效,方便,经济效益高等优点,但农药使用不当对植物产生药害,引起人畜中毒,杀伤有益微生物,导致病原物产生抗药性。农药的高残留还可污染环境。
(7)植物检疫有强制性和预防性,人为传播的病害可以人为阻止,局部流行病可以局限在局部,但检疫的收益和成本比高。
(8)综合防治的重要性:综合防治从农业生产全局和农业生态系统的总体观点出发,以预防为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创造不利于病害发生,而有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其次,综合防治因时,因地,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取长补短,考虑经济,安全,有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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