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在账务处理上需设置“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不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核算。 ( )
不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核算科目应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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