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涉外禁治产宣告的法律适用。
对于在内国的外国人的禁治产宣告,应由其本国法院管辖还是应由其居住地法院管辖,主要有两种不同主张:一种是主张只应由被宣告禁治产者的本国法院管辖并依本国法宣告;另一种是主张可由被宣告禁治产者居住地国家的法院管辖并适用其法律。但为是被宣告人个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对于成年人为此种禁治产宣告,多数国家的实践与学说是倾向兼采上述主张的,即原则上应由本国法院管辖并适用其本国法,但为了兼顾住所地或行为地的交易安全,也允许其居住地国法院管辖,并适用其本国法或居住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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