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王夫之诗歌理论的主张(内容)。
(1)“诗道性情”,即对诗歌性质、特征深刻而辨证的认识;
(2)“情景相生”和“现量”,即对诗歌审美意象的生成及其情景关系的阐述;
(3)“以意为主”,反对“死法”,即对诗歌创作、技巧的论述和对形式主义文风的挞伐;
(4)“四情”说,即对诗歌功能的独特论述;
(5)王夫之从一贯的辩证思想出发,将诗歌创作之“情”与诗的兴、观、群、怨的鉴赏,功用勾联为一体,把“兴、观、群、怨”称之为四情;指出诗是通过它所包蕴的审美情感以影响人们思想感情,发挥它的社会作用的。由此他强调进行诗歌创作,必须“出自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王夫之“四情”说揭示了诗歌创作与诗歌鉴赏,功用的内在联系,从而深化了传统的“兴、观、群、怨”说的理论深度,同时也丰富了诗歌的创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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