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思想的提出及其伦理意义。
1992年春,邓小平在著名的南巡讲话中,明确地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中一切工作得失、是非、成败的三条根本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是把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价值判断的基本准则。
其中,“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基础和前提,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是保证和关键,“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则是出发点和归宿。“三个有利于”体现了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它不仅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一个重大原则,更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道德生活的一大价值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三个有利于”就是我国伦理道德领域最根本的价值标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重点突出“有利于”,突出了以往容易被人们忽略的价值问题,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以有利于人民的利益为标准,它体现了从实际出发和从人民利益出发的统一,也体现了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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