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非应税劳务而未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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