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桥梁检查的分类、内容及频率。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
经常性检查:对桥面设施、上下部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般检查,每月1次。
定期检查:可以对结构损坏作为评估,评定结构构件的整体结构的技术状况,从而确定特别检查的需求与结构维修、加固或更换的优先排序。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特殊检查分应急检查和专门检查:查清桥梁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抗灾能力、确定桥梁技术状况工作。
特殊检查对三方面的鉴定:结构缺损状况;结构承载能力,包括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防灾能力,包括抵抗洪水、流冰、风、地震等自然地质灾害等能力的检测鉴定。
专门检查: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损坏原因及程度的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桥梁;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特殊重要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周期性进行荷载试验。
应急检查: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造成损害时,需进行应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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