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后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已经看到了要约函件的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未成功的法律的原因是( )。
知识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商品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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