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信托产生和发展的制度根源
从信托产生的社会条件来看,信托是私有制出现后产生的。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方式,解决了人们在私有财产管理运用上的问题。信托遗赠的产生为信托业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这种法律遗赠制度,已经具备了现代信托的主要特征。尤斯制的产生使信托内容丰富。尤斯制即臣民将土地赠给一个为教会管理土地的第三者,由其管理土地,受益人为教会。信托制度出现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分工的细化,社会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就越高。信托作为一种财产代为管理制度,正是适应了这种需要,因而能够在世界广泛发展起来。信托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及民族传统习惯有很大的关系,另一方面信托采用的具体形式也受制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
信托机构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处理信托财产而产生的亏损,全部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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