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68万元,但不能提供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该企业就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某上市公司为生产节能环保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该公司2011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17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114.25万元,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86.14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06.5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12万元、投资收益457万元。
(2)全年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0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3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10.5万元。
(3)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有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40万元。
(4)2月11日转让一笔国债取得收入105.75万元。该笔国债系2010年2月1日从发行者以100万元购进,期限为3年,固定年利率3.65%。
(5)4月6日,为总经理配备一辆轿车并投入使用,支出52.8万元(该公司确定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此项业务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6)8月10日,企业研发部门立项进行一项新产品开发设计。截至年末,共计支出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为68万元。
(7)9月12日,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记入投资收益。
(8)公司按规定可以利用2011年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4年以前每年均实现盈利,2005年至2010年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所示:
年度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90 | -490 | 250 | -340 | 170 | 300 |
(9)公司设在海外甲国的营业机构,当年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60万元,该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5%,按规定已在该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国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我国税法规定一致。
(10)公司2011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957.2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资料(7)中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