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务与持续经营前提下的普通债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1)普通债务是因债权人让渡财产或提供劳务,依据民法或合同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这种债务的偿付由双方自愿完成,是个别清偿,而破产债务则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强制履行,破产债务履行中个别的、自由的清偿为法律所禁止。
(2)普通债务的履行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而破产债务的履行则受债务人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资产价值是债务人偿付破产债务的最高数额,如果破产资产大于破产债务,则破产债务能够得到全额偿付;如果破产资产小于破产债务,则破产债务只能得到部分偿付;如果没有破产资产,则破产债务无法得到偿付。
(3)普通债务与破产债务的构成不同。普通债务包括有担保债务和无担保债务,而破产债务仅包括无担保债务。
(4)普通债务是破产债务取得的前提和条件。破产债务首先是一种普通债务,一般产生于破产宣告前,在破产宣告前没有得到偿付,破产宣告后依据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为破产债务。
(5)普通债务与破产债务的诉讼时效不同。
破产是基于债务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客观经济状态所适用的、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程序。其特征主要包括( )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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